未成年人学短视频敲诈7.5万警示录,法院判刑追责,平台监管缺位谁来补?
一则“未成年人模仿短视频实施敲诈勒索,法院依法判刑并追责平台”的新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,案件中,几名未成年人通过短视频平台学习“作案手法”,对多名网友实施威胁恐吓,累计敲诈金额达7.5万元,法院以敲勒索罪判处未成年人有期徒刑,并首次将责任追究至相关平台,这起案件不仅暴露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缺失,更敲响了短视频平台内容监管与未成年人保护的警钟。
“模仿作案”:未成年人缘何沦为“敲诈工具人”?
据法院审理查明,涉案未成年人(均为14-16岁)在短视频平台上频繁观看“威胁恐吓”“索要财物”等违规内容后,模仿视频中的“话术”和“操作”,通过社交软件联系网友,以“曝光隐私”“上门滋扰”等相威胁,多次索要钱财,7.5万元的“战果”背后,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,以及对网络虚拟世界危害的认知空白。
近年来,短视频平台成为未成年人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,但部分平台为追求流量,对“暴力”“犯罪手法”等内容审核不严,甚至存在“猎奇”“博眼球”的内容推送,这些内容如同“隐形教唆”,让缺乏辨别能力的未成年人误以为“敲诈勒索”是“刺激的游戏”,最终在法律边缘试探,酿成大错。

法院判刑与平台追责:法律亮剑,不容“未成年人”成“免罪金牌”
在本案中,法院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,依法从轻处罚,但并未因“年龄”而纵容犯罪,法院认为,涉案未成年人已具备刑事责任能力,其行为已构成敲勒索罪,需承担相应刑责,法院首次明确指出,短视频平台对未成年人接触不良内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,判决平台承担相应民事赔偿,并责令其全面整改内容审核机制。
这一判决具有里程碑意义:打破了“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从轻”的误解,强调“宽容不纵容”,让未成年人明白“违法必究”;将平台责任纳入司法追责范畴,倒逼企业履行“守门人”义务,而非将“未成年人保护”仅停留在口号层面。
平台监管缺位:算法推荐不能成为“作恶帮凶”
近年来,短视频平台因内容监管问题屡遭诟病,尽管多数平台已推出“青少年模式”,但实际效果却不尽如人意:部分模式形同虚设,内容池仍充斥着低俗、暴力、犯罪模仿等不良信息;算法推荐机制更可能因“流量至上”,将此类内容精准推送给未成年人,形成“越看越推”的恶性循环。
本案中,平台未能有效过滤“敲诈教程”,反而为未成年人提供了“学习模板”,客观上成为犯罪的“助推器”,平台完全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识别并拦截不良内容,建立“未成年人内容分级制度”,甚至引入“家长协同监管”机制,但现实中,部分平台为追求用户时长和广告收益,对监管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”,最终导致悲剧发生。
多方共治:为未成年人筑牢“网络防火墙”
“未成年人学短视频敲诈”并非孤例,其背后折射出家庭、学校、平台、社会的系统性责任,要杜绝此类事件,需多方协同发力:
- 家庭与学校需加强法治教育,让未成年人树立“网络不是法外之地”的认知,远离不良信息;
- 平台必须扛起主体责任,用技术手段筑牢“内容防火墙”,切断不良内容的传播链条;
- 监管部门应加大对平台的监督力度,对“监管失职”行为严肃追责,让“青少年模式”真正“硬”起来;
- 社会层面需形成“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未来”的共识,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。
“未成年人学短视频敲诈7.5万”案件是一面镜子,照出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短板,也照出了平台监管的漏洞,法院的判刑与追责,既是警示,更是起点,唯有让法律“长出牙齿”,让平台“担起责任”,让家庭“筑牢防线”,才能让未成年人远离网络犯罪的侵害,在阳光下健康成长,网络空间不是“法外之地”,保护未成年人,容不得丝毫懈怠!
相关文章
- 乒乓小胖喜提定制金球拍!小米之家一日店长樊振东跨界体验,粉丝热情破防
- 虚拟交易藏陷阱 大学生卖游戏账号反被骗 警方缜密侦查终破案
- 紫龙游戏郑重澄清,员工抽显卡上交事件与我司无关
- 原神商标获驰名认定,米哈游维权胜诉获赔35万,游戏IP保护再升级
- 荒诞!高中毕业生伪造履历当博导,江苏科技大学通报已报案
- 上海地铁9号线率先试行无座车厢 应对大客流提升通勤效率
- 中电联明确发声抵制储能恶性竞争,以规范市场秩序筑牢电力系统安全防线
- 长城系毫末智行陷停摆风波,200名员工停工,赔偿方案悬而未决
- 天通一号下一代系统蓄势待发,2029年将启,拓展卫星通信新业务蓝海
- 青春筑梦,科创启航,武大雷军班学生亮相,部分创业项目已实现初步盈利